公告日期:2025-12-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转让并挂牌的
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云科技”“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批准,并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我公司”)作为其挂牌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调查指引》”)的要求,中信证券对优云科技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以及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优云科技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中信证券与优云科技的关联关系
主办券商确认,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优云科技 142.71 万股股份,占优云科技总股本比例为 1.59%,持股比例较低,不存在重大影响。该情形不会影响中信证券公正履行推荐挂牌职责。除此之外,中信证券与优云科技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优云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优云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项目小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优云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优云科技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优云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优云科技之间存在影响主办券商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中信证券为公司提供推荐挂牌服务过程中,已根据《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及主办券商内部制度进行了利益冲突审查。2025年 6 月 3 日,中信证券完成了本项目立项前的利益冲突审查,合规部出具了合
规审查意见。2025 年 9 月 8 日,中信证券完成了本项目内核会前的独立性审查,
合规部出具了合规审查意见。
二、尽职调查情况
中信证券推荐优云科技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业务规则》《调查指引》的要求,对优云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
项目小组与优云科技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会/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三、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5年7月,优云科技挂牌项目经中信证券立项会议审核,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质控程序及质控意见
2025年7月23日,优云科技挂牌项目小组向质控组提交质控申请。质控组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就审核过程中存疑或需要关注的事项及发现的问题出具初步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小组根据质控组反馈的审核意见对工作底稿进行了补充完善,质控组对补充的工作底稿进行了审阅,并完成了工作底稿验收,并对该项目履行了问核程序,问核情况形成电子文件记录提交内核会议。
结合上述审核情况,质控组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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