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9
证券代码:875011 证券简称:优云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所有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含本数)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委员义务。
经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议并经董事会决议,可对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条 公司内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如有);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委员和内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包括: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
(三)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准确,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内审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当有两名以上(含本数)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前3天须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邮寄、电话或专人送达等形式通知全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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