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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1 17:24:42 股吧网页版
优云科技:关于相关责任主体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公告编号:2026-040

证券代码:875011 证券简称:优云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相关责任主体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作出相应承诺,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1、如果公司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公司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

4、如出现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无法履行,或出现其他确已无法履行、履行承诺不利

公告编号:2026-040

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情形;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时提出替代承诺或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相关事项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4、如出现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无法履行,或出现其他确已无法履行、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情形;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时提出替代承诺或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相关事项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

公告编号:2026-040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者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的薪酬或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4、如出现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无法履行,或出现其他确已无法履行、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情形;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时提出替代承诺或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相关事项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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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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