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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1 17:30:23 股吧网页版
优云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875011 证券简称:优云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条第一款规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的情形的,公司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 人员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司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
提起诉讼。 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
审计委员会或者董事会收到本条第二 会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 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 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 审计委员会或者董事会收到本条第二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
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 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失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 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本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诉讼。 提起诉讼。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 失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 本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 诉讼。
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公 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前三款规定书面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请求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向人 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 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公
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前三款规定书面
请求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会通知中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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