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875012 证券简称:毫厘技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苏州毫厘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苏州毫厘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毫厘电子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毫厘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必备条款》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 章程必备条款》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
章程。 订本章程。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51.4227 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 2,700.00 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
为人民币元)。 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公司设一名代表公司执行公 第七条 公司设一名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司事务的董事,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执行公司事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并依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并依
法登记。 法登记。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如有)、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其他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 财务负责人等其他董事会聘任为高级人员的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的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普通股,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 651.4227普通股,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 2,700.00
万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股本总 万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股本总
额 651.4227 万元, 各股东持有的股 额 2,700.00 万元, 各股东持有的股份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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