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5016 证券简称:利达新材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佛山市利达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八条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四十八条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 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 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议、放弃权利或其他交易行为(公司受赠 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或现金资产、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除外)达 其他交易行为(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提到如下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供担保及关联交易除外)达到如下标准(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一)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公告编号:2026-014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的 50%以上;(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产的 50%以上;(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 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三)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被资助对象 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单次财 超过 1500 万;(三)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 的,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超过 70%,或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资产的 10%。除前款规定的事项,如法律、 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须提交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股东会审议通过,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 10%。除前款规定的事项,如法律、法
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须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须按照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实行 已删除
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
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
督。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
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
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九十 第一百九十六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且尚 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 且尚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可以通过修
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而存续。 改本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而存续。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 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 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 (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 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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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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