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875017 证券简称:泽天春来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泽天春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泽天春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公司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相应应对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分析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提供相关综合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业务覆盖范围,不断开拓市场,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早日达到预期目标,实现预期效益。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杭州泽天春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
7、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8、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9、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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