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875018 证券简称:风华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报告评价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
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预算控制、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等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事项包括主要包括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合同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具体如下: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各级各层议事规则,明确了公司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与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各层级各司其责、分工合作、规范运作。公司按规章制度定期开会,按程序审议事项,在科学决策的同时,有效监督董事会决策在经营活动中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机构设置及分配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制定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2、人力资源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实际情况,本着注重人才的选择、培训、激励的原则,明确了公司各职能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包括聘用、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方面,确保选聘人员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3、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涵盖了货币资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应付账款管理、成本核算管理、费用报销管理、财务报告管理、资产减值准备管理、会计政策变更管理、会计估计变更管理、会计差错变更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等规定,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控制,保证了公司财务活动按章有序地开展。
4、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相关等制度,以及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采购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采购工作,积极主动普及招标采购的相关制度,选择恰当的采购方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切实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流程,防范采购风险,提升采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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