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875018 证券简称:风华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为会议当天临时新增的议案,增加议案获得了全体参会董事的认可。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会冲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小青、胡晓宏、王利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 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6-03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小青、胡晓宏、王利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和修订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 度,具体制度清单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编号
1 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6-043
2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6-044
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6-045
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6-046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6-047
6 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6-048
7 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6-049
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6-050
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6-051
10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