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28
证券代码:875018 证券简称:风华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700.1628 万股(含本数,未
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5,405.1871 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四)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
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五)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六)发行对象范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认购的除外)。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日产 5 万只超高能量密度 15,000 15,000
消费电子类锂电池项目
2 高端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 5,500 5,500
建设项目建设
3 补充流动资金 4,500 4,500
合计 25,000 25,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所需资金总额,超出部分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后使用。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发行完成后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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