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30
证券代码:875018 证券简称:风华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择机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管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
在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小青、胡晓宏、王利萍对《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认真审阅,认为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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