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34
证券代码:875018 证券简称:风华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投资者权益,防范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能导致的对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制定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并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针对该等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推进募投项目的各项工作,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公司还制定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二)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企业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2.本企业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履行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本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本人积极促使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发行人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本人积极促使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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