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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6:28:03 股吧网页版
风华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46

证券代码:875018 证券简称:风华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
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水平和效率,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增加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将
实物、现金、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投资行为。它包括设立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粤国资规划[2020]8号)执行,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对外投资管理是指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可研(意向)、立项、可行性研究、
实施、投资权益的确认、处置和考核评价等全过程控制。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活动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合规合法,规范履行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坚持聚焦主业,大力发展战略性项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

(五)投资规模须与公司资产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融资能力相适应,与公司管理能力、人力资源等相匹配;

(六)投资项目决策前应进行科学充分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保障公司经济效益和满足社会效益;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决策机构为董事会、股东会。

第六条 审批权限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应当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6、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7、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提供担保除外)。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经董事会审批通过之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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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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