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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6 15:33:17 股吧网页版
一诺生物: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公告编号:2026-035

证券代码:875019 证券简称:一诺生物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主体(以下简称“承诺 人”)的承诺管理,规范履行公司及承诺人的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6-035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承诺”是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三条 承诺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要求。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第四条 公开承诺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第五条 承诺人公开承诺事项应为可实现的事项,不得对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作出承诺。承诺事项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说明需要取得的审批内容,并明确说明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承诺人作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

公告编号:2026-035

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
(一)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
(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
公司及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替代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变更、豁免承诺的方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为超期未履行承诺。第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协同公司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承诺事项定期进行复查及督办落实。
第九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人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该主动询问,了解情况,并及时披露原因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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