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原因
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华农恒青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经事后
审核,需要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以楷体加粗显
示。
二、本次更正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情况”之“(五)收付款方式”之“1、现金或个人卡收款”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收款 - - - - - -
个人卡收款 - - - - - -
员工代收货款 135,623.68 0.04% 586,705.10 0.04% 216,500.00 0.01%
合计 135,623.68 0.04% 586,705.10 0.04% 216,500.00 0.01%
具体情况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收款的情形,亦不存在由公司管理或实际控制的个人卡或个人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员工代收货款情形,主要原因系个别不再合作的客户配合公户转款的意愿较低或者因客户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对公转账,直接将所欠货款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平台和个人银行账户转至公司销售人员个人账户,销售人员收到款项后及时转回公司账户。报告
期内,公司员工代收货款金额分别为 21.65 万元、58.67 万元和 13.5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0.01%、0.04%和 0.04%,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公司已对员工代收货款事项进行了整改规范,包括完善并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及客户收款等相 关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款项全部通过公司银行账户结算,禁止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等。报 告期后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未再次发生通过员工个人账户代收货款的情形。
更正后: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收款 - - - - - -
个人卡收款 135,623.68 0.04% 586,705.10 0.04% 216,500.00 0.01%
合计 135,623.68 0.04% 586,705.10 0.04% 216,500.00 0.01%
具体情况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收款的情形,但存在员工通过个人卡或个人账户代收货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员工代收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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