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75026 证券简称:华农恒青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听取管理层说 明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现金分
红水平合理,利润分配比例及决策程序未违反《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 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与丰富的挂牌公司 审计经验,在以往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 勉尽责地完成审计任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与丰富的挂牌公 司审计经验,审计工作客观、公正、专业,能够充分履行审计机构职责。本次 续聘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续
公告编号:2026-017
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旨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关联方提供担保系为支持授信顺利获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授信用途及潜在风险进行了充分核查,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拟定了授信申请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偿为前述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主要涉及采购商品/服务,出租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等。相关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具备合理商业目的,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本、瞿明仁、曹元坤
202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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