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875029 证券简称:百图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增强内部控制和规范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咨询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委员会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作为召集人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董事会指定 1 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在委员内推选并提交董事会批准;也可直接由董事会审议产生。
第八条 委员应保证履职工作时间和精力,熟悉与履职相关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就会议事项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员有权提出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议题,可列席公司有关会议,开展调查研究,要求公司提供履职需要的报告和文件资料。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确定审计委员会会议议程、签发会议决议等。
召集人应确保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了解所议事项,获得完整、可靠信息;确保会议议案都有明确结论。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及时按程序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支持小组,为审计委员会日常运作与合规履职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
第十三条 工作支持小组由负责内部审计的相关部门或人员组成。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工作联络和总体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负责拟定议案、报告,收集资料、开展研究,落实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事项。
公司其他部门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实际需要,在工作支持小组的协调下,为审计委员会运作提供支持。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通讯等形式召开和表决。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须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审计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