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39
证券代码:875029 证券简称:百图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三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认
(一)要约方式; 可的方式进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章
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公司被收购时,
收购人不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
面要约收购。
第二十七条公 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第二十七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公告编号:2026-039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 满一年和两年。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有的本公司股份。 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八十四条下 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 第八十四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和变更公司形式; 和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 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 律 、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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