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5050 证券简称:澳构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澳构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澳构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澳构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北交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澳构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澳构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明确公司各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苏澳构矿业科技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282576677321A。
第三条 公司名称:江苏澳构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靖江市东兴镇振兴西路 8 号。
第五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2011 年 6 月 9 日至长期。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宗旨:坚持合法经营,积极维护股东权益。不断开拓创新,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的市场,并在质量、信誉等方面具备国际影响力,成为国际品牌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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