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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关于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1)2012 年12 月,倪晓璐、申屠宇通共同设立公司;目前,倪晓璐、颜玲珠、申屠宇通通过持股平台巨骐投资、杭州幸浩、山顾投资、昊圣投资、含嫣投资等持有公司股份;(2)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于 2021 年 4 月终止挂
牌,摘牌时共 47 名股东未出席该次股东会,2 名股东出具回购申请书;(3)摘牌后,公司存在时间间隔较近、股权变动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形。

请公司在 4-1-3 文件中完整披露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请公司说明:(1)持股平台巨骐投资、杭州幸浩、山顾投资、含嫣投资、昊圣投资入股公司的背景,持股平台合伙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合伙人的出资来源情况,入股公司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昊圣投资、巨骐投资、山顾投资、杭州幸浩等主体关于“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杭州幸浩的股份限售计算是否准确;(2)前次申报及挂牌期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代持、关联交易或特殊投资条款,如存在,请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知晓相关情况,是否告知时任主办券商、律师;前次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内容、后续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侵害异议股东权益的情形或纠纷;摘牌期间的股权管理情况,是否委托托管机构登记托管,如否,摘牌期间股权管理是否存在纠纷或争议;(3)公司摘牌至今历次股权变动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短期内股权变动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请主办券商、律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结合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流水核查情况等客观证据,说明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等主体出资前后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并说明股权代持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

2.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各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5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
为 23,739.32 万元、30,924.86 万元、7,680.68 万元;(2)报告期各期,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国家电网销售占比分别为60.72%、57.39%、28.13%;(3)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6.67%、39.37%、41.47%;(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564.37万元、1,361.03万元、1,516.32万元。
请公司:(1)结合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详细介绍公司电力安防智慧运检业务、智慧信息系统工程以及新能源建设与运营的执行流程,包括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所涉及核心技术、发货周期、验收周期、整体执行周期、单项目(或设备)价格范围、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客户。(2)关于收入确认:①说明电力安防智慧运检技术服务、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说明报告期各期三类主营业务签
收确认与验收确认的金额及比例;②说明部分电力安防智慧运检及智慧信息系统工程业务以签署签收单据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③列示报告期各期公司采用“背靠背付款”结算方式的主要合同,说明公司采取背靠背结算方式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背靠背结算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3)结合公司收入季节性特征,说明是否存在集中于 12 月份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4)结合电力安防智慧运检等主要产品的使用寿命及更新周期、销售收入变动、单价变动、数量变动、新老客户收入贡献及占比变动、老客户复购情况、新客户拓展情况等,说明公司 2024 年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带动收入增长的客户、订单情况,与行业政策及景气度是否匹配;结合下游市场规模、下游主要客户的投资计划和发展规划、政策变动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业务拓展能力、期末在手订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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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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