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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19:44 股吧网页版
陌桑高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875070 证券简称:陌桑高科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7 月
12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下列规定的交易事项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可能引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四) 签订许可协议;
(五) 提供担保;
(六)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 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 放弃权利;
(十二)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是指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
述情形之一的;

(六)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

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 上述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
述情形之一的;

(六)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
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 为交易对方;
(二) 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三) 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够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
(四) 为与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五) 为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组织的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 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
事。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 为交易对方;
(二) 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三) 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 与交易对方受同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五) 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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