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5076 证券简称:雅港复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嘉兴雅港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股东签署的
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在公司股本演变过程中,嘉兴雅港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港复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雪岑曾与外部投资者杭州淳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淳耀创投”)、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发基金”)、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擎川创投”)、上海乐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达创投”)、费禹铭、徐科、徐竑、福州创新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创投”)、杭州奥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赢投资”)、烟台智谷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谷壹号”)、陕西空港瑞鹏象屿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空港瑞鹏象屿”)、厦门钧石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钧石战新”)、厦门盈炬峰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盈炬峰拓”)、林岚、王培新、王森、南卫兵签署过含有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以上主体在 2025 年 10 月底前,对投资协议中的特殊投资条款做出调整,以满足《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嘉兴雅港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一节 基本情况/三、公司股权结构/(五)其他情况/2、特殊投资条款情况”。
近日,针对尚未解除的特殊投资条款,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吴雪岑与淳耀创投、融发基金、擎川创投、乐达创投、费禹铭、徐科、徐竑、
福创投、奥赢投资、智谷壹号、空港瑞鹏象屿、厦门钧石战新、厦门盈炬峰拓、
林岚、王培新、王森、南卫兵已完成终止协议的签署。
二、本次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主体 主要内容
(一)关于股份转让限制条款
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投资协议》项下需终止的其它特殊条款包括:第 8.2 股权转让的限制和权力条
款。前述需终止的特殊条款自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递交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以下简称“终止
日期”)起自动终止,且该终止是永久的、无条件的且不可撤销的,不存在任何另附效力恢复的约定。
(二)关于股份回购条款
2.1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将《股东间协议》项下第二条有关股权回购的约定修改变更如下:
2.1.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触发乙方的股权回购义务,乙方承诺:甲方(投资方)有权选择要求乙
方回购投资方届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
(1)若公司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上市承诺期,如期间证监会、交易所暂停 IPO,应根据暂停时间长
短对上市承诺期作相应延长)之前,未能于国内证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
证券交易所)完成上市或通过资产重组;
(2)在上市承诺期内(即投资方完成投资至公司完成上市期间,下同),公司出现主营业务重大变更
的;
甲方 1: (3)在上市承诺期内,公司出现违反工商、税务、土地、环保、海关、安监、保密、劳动等法律、行西安擎川 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导致公司上市形成实质性障碍的;
甲方 2: (4)在上市承诺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严重行政或刑事违法行为导致对公司上市形成实质性障碍杭州淳耀 的;
甲方 3: (5)在上市承诺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或存在潜在风险。
费禹铭 2.1.2 公司和/或实际控制人有以上任一触发回购行为,甲方有权选择在三年内要求乙方回购其拥有公司
乙方:吴 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或股份。如任一触发回购行为发生时甲方未要求乙方回购其拥有公司的部分或全部
雪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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