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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6 16:57:40 股吧网页版
聚能磁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6


证券代码:875078 证券简称:聚能磁体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方面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的人士)。

第四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

(二)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 在公司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
系;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者是挂牌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挂牌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 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的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与挂牌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第七条 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表决时对独立董事施加影响,以致于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
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第九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得到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第十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
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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