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15:35:03 股吧网页版
林泉股份: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公告编号:2026-029

证券代码:875083 证券简称:林泉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票数量:以公司现行总股本 12,545.3039 万股为基数,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不超过 41,817,680 股(含本数,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 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公 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 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中,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6,272,652 股(含本数); 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8,090,332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仅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本次实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核准的数量、公司的资金需求和发行时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金华林泉汽车饰件生产 28,850.28 24,850.28

建设项目

2 芜湖林泉汽车饰件生产 24,243.67 20,243.67

建设项目

3 武汉林泉汽车饰件生产 15,320.21 15,320.21

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 计 76,414.16 68,414.16

注:上述项目的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如需)的名称为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超出部分则由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该等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