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875083 证券简称:林泉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江 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181743708421X。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 【】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Linquan Auto Part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丹阳市丹北镇新桥群益工业园。邮政编码:21232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2,545.3039 万元(人民币元,下同)。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即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适用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专项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
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内饰件、装饰件、汽
车塑料件、塑料橡胶制品、组合仪表、五金件、模具,上述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
第二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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