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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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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泉股份”、“公司”、“发
行人”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
以及《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小组成员及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林泉股份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乐毅、冯冰、刘华长、叶迪、张
振朋、张婉清、 严娇娇、刘恬,其中辅导小组组长为乐毅。上述辅导人员具备有关
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
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2、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参与本次发行上市辅导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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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受辅导的人员及变动情况
2025 年 6 月 9 日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发行人将不再
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发行人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含
百分之五)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和实际控制人(或其代表)。
本辅导期内,发行人接受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
组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治理
和合法合规情况,通过文件核查、个别答疑、案例分析、访谈、 走访、查询银行流
水、 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和内部沟通会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
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过程中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计划执行
情况良好。具体辅导经过如下:
1、全面开展尽职调查,梳理发现重点问题:了解公司的历史沿革、财务会计
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环保
建设情况、资产产权情况、企业发展规划等情况,并结合监管部门审核要点,督促
公司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2、 会同各中介机构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协调会,就辅导过程中发现的
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积极推进解决公司尚待落实的问题。 向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提出建议,协助公司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基本制度及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机制。
3、 安排并督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
(或其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协助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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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规则,理解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
4、对公司的商标、专利、房产、土地、主要机器设备等核心资产情况进行核
查,持续跟进房屋土地相关瑕疵的解决进展情况和专利、租赁房产的变化情况。
5、持续跟进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保批文和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实地
走访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公司环保支出及环保
设施的运转情况。
6、作为主办券商,协助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公告因调整上市规划,将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变更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锦天城律师、天健会计师给予了积极配合,持续推进公司的规范
治理,督促辅导对象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辅导对象的全力配
合下,辅导小组与各中介机构通力协作,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辅导
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对公司基本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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