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关于佛山中研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佛山中研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佛山中研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磁电”、“拟挂牌公司”或“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律师”或“中伦律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华兴会计师”)进行认真讨论,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对《佛山中研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公司及主办券商对上述审核问询函进行如下回复,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注释如下: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审核问询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涉及引用公开 楷体(不加粗)
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涉及修改公开 楷体(加粗)
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关于收入真实性与经营业绩 ...... 3
问题 2、关于关联交易 ...... 45
问题 3、关于应收款项 ...... 65
问题 4、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81
问题 5、关于存货 ...... 108
问题 6、关于历史沿革 ...... 123
问题 7、关于其他事项 ...... 158
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 221
问题 1、关于收入真实性与经营业绩
根据申报文件: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4 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24.07%、19.72%和 17.06%;寄售销售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0%、4.61%以及 11.73%,寄售模式收入逐步提升;营业收入金额
分别为 29,116.30 万元、33,568.98 万元和 13,210.63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8.07%、
26.77%和 22.92%,营业收入增长、毛利率逐步下滑。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
补充披露。
请公司:
(1)说明报告期各期寄售模式主要客户、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列示报告期各期寄售、非寄售毛利率及境内、境外寄售毛利率,说明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同一客户既有寄售模式,又有其他销售模式的情形,若存在,说明对同一客户采用不同模式销售的合理性;结合对账凭据、对账周期、对账时间与领用时间的差异、双方关于产品使用数量存在差异的处理方式等,说明寄售模式收入确认依据、时点,说明寄售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收入跨期等情形,相关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说明寄售模式运费、仓储费用、存货毁损风险等的承担主体,是否已与客户明确相关合同条款;如由公司负责寄售库存水平控制和存货管理,说明期末寄售存货的盘点具体情况、是否存在第三方仓库管理等情况,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且有效执行。(2)列示报告期各期纳米晶带材及其制品、非晶带材及其制品和磁性器件的平均销售单价、数量及变动情况,结合带动收入的主要客户、产品及订单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说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上游原材料成本价格、下游市场需求、在手订单和期后经营情况(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等说明公司业绩增长趋势是否可持续。(3)列示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成本、直接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等变化情况,量化说明毛利率波动原因;按照主要产品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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