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875089 证券简称:宝银特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已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把握功能定位,
忠实履职尽责,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功能定位和职责权限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董事会设董
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若公司职工人数在 300 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依法对国家和国有股东出资形成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二)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进行监控;
(六)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在股东会授权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重大合同、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
(十四)根据股东会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和考核要求,对公司总经理下达经营指标任务;审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所投资公司、职能部门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
和绩效考核方案、奖惩方案、薪酬分配方案;
(十五)决定公司对所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具体负责对公司所属、所投资各级控股公司的管控及其法人治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指导并监督其组织实施;委派或推荐至公司所属、所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并对其履职进行管理;决定外派董事、监事报酬事项;
(十六)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并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