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公告编号:2026-029
证券代码:875089 证券简称:宝银特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已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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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总经理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需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提名
委员会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经理层人选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经理层人选予以搁置。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由提
名委员会召集人提议召开。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2 天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
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情况特别紧急的,可随时召开会议,但应在会议召开时予以说明原因。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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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时可委托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
委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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