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53
证券代码:875089 证券简称:宝银特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充分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该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下半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下半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出于确保和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的目的发生交易;公司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参考了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各方平等
公告编号:2026-053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承担相关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上市、年报审计等实际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拟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原因合理、依据充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宝银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志刚、郝国敏、孙峰、马洪军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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