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关于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并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各期,(1)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1,666.98 万元、48,911.62 万元和23,006.12 万元;2024 年公司偏心齿轮精密冲床收入大幅下降。(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
费 用 、 运 杂 费 构 成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占 比 分 别 为
79.48%、78.31%和 74.30%。(3)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39%、23.71%和24.35%。(4)公司境内销售存在客户签
收或安装调试验收完成确认收入。
请公司:(1)结合产品下游各行业需求特点或固定资产投资的周期性特征、产品销量及单价变动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价格传导机制等因素,定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客户需求变动主要项目的履约进展情况,说明 2024 年公司偏心齿轮精密冲床收入大幅减少的合理性,与行业景气度、下游客户业绩情况是否匹配,偏心齿轮精密冲床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滑趋势,公司是否存在大客户流失风险,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说明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合理性。(2)说明公司营业成本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合理性;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价格变动情况及变动趋势,是否与公开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直接材料成本与原材料价格变动是否匹配,公司能否将原材料价格波动有效向下游进行传递(3)分别说明公司开式曲轴类精密冲床、闭式曲轴类精密冲床和偏心齿轮精密冲床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差异及合理性。(4)列示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实际控制人经营规模等)、客户类型、历史合作情况、是否签署框架协议、客户拓展方式、期后订单,经营规模和其与公司交易金额是否匹配;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
高等关键人员与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潜在或实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5)对客户按照销售金额区间和合作期限区间分别分类列示,并结合报告期各期各区间的客户波动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波动较大的原因、老客户复购情况、新客户开拓情况、客户构成及合作的稳定性、收入实现的可持续性。(6)结合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状况、报告期末在手订单和期后新签订的订单、期后业绩(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现金流等)的实现情况,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将期后业绩与报告期同期业绩情况对比分析,如存在较大波动,分析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7)区分签收、验收等确认方式,列示各期境内外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各期安装调试平均周期、从发货至收入确认的平均周期,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周期有变动的说明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列表说明各类业务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流程、内外部依据、对应履约义务,并结合具体业务内容、对应销售合同中客户签收或验收政策、验收方式、安装调试、质保结算安排等条款,说明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的收入确认业务单据是否齐备、可靠,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和行业惯例,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方式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发函和回函情况、函证样本的选择方法、函证比例、回函比例、总体走访情况及走访比例、收入的截止性测试等;(2)结合公司业务,说明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合理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报告期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销售模式。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各期,公司经销占比分别为 15.08%、13.29%和 14.45%,存在通过销售服务商开展业务情形,部分经销商与销售服务商重合。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各期销售服务商模式下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公司与销售服务商的具体合作模式;说明公司对经销商与销售服务商的划分标准及准确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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