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公告编号:2026-063
证券代码:875096 证券简称:川岛装备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川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承诺
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
己出具或将出具公开承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强化对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提出并承诺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
公告编号:2026-063
经公司董事会将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公司董事会将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经发行人董事会将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6-063
2、如本人/本企业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经发行人董事会将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经发行人董事会将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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