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875096 证券简称:川岛装备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川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川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川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
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之间良好的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川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
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
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
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渠道,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可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说明公司重大事项,澄清媒体传闻。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负责人,除非
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
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董事会秘书应积极建立健全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第九条 第九条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有全面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设计、管理、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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