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5096 证券简称:川岛装备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川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川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由江苏川岛洗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南通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00MA1XRUH06T。江苏川岛洗涤机械 科技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江苏川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通市崇川区兴港路388号,邮政编码:
2260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
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品质、品牌、诚信”的川岛人奉行
“专业、专注、专心的经营理念”,用优质高效的产品和至诚至真的专业精神服务回馈大众。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洗涤机械制造及销售;
专用洗涤清洗设备、服装机械、包装机械的研发、设计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
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所
持股份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 证件 证件号码 持股数(万 持股比例 出资 出资时间
称) 类型 股) (%) 方式
南通西耳门科技 营业 净资
1 有限公司 执照 91310118MAC96W285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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