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875098 证券简称:昌力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江苏昌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3 日经江苏昌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昌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昌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宫所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一)条至第(三)项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五)《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研究董事与总裁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参照同地区、同行业或竞争对手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3、每年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年度薪酬方案、进一步奖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监督方案的具体落实;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评价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5、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发展对薪酬制度、薪酬体系进行不断地补充和修订;
6、负责向股东解释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的问题;
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总裁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中董事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会要求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二)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2、会议期限;
3、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4、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会议通知的日期。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五)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人姓名;
2、被委托人姓名;
3、代理委托事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