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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东兆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关于广东兆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广东兆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兆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收入与毛利率。根据申请材料,(1)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相对较低,主要包括家用电器、医疗设备等客户。(2)公司的直销模式分为普通销售与寄售模式,普通模式的收入确认时点为“收货验收”。( 3)2023年、2024 年、2025 年 1-5 月,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20.22%、17.23%、18.29%;毛利率分别为 19.74%、18.78%和 19.48%。

请公司:(1)说明客户集中度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结合客户复购率及开发客户方式,说明客户分散与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低、销售人员较少的情况是否匹配;按照下游行业类型,说明对应的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情况,不同下游
行业客户的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按照境内、境外客户分别列示说明公司主要客户的名称、合作期限、地区、经营规模、主营业务等情况,说明主要客户经营规模与交易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毛利率明显异常或存在潜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如有,说明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3)说明非寄售模式下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及时点,是否均为验收单,如同时存在签收、验收,请列示说明两种模式下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对应合同是否存在验收条款、安装条款,与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调节确认收入的情形。(4)说明寄售库及其所置产品是公司还是客户控制,该模式下具体运作情况,存货风险的承担主体等情况;补充披露寄售、非寄售等两种模式对应的收入确认依据,是否经过客户或第三方签章或确认。(5)结合平均售价、平均成本,按照产品类型分别说明公司各产品毛利率的波动情况,2024 年罩极电机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024 年压缩机毛利率为负的商业合理性,期后毛利率是否仍存在下滑风险。(6)结合业务拓展能力、期末在手订单、期后签订合同、期后业绩(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与往年同期对比的情况,说明公司业绩的可持续性、稳定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情况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销售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走访比例、发函比例、回函比例、替代程序、细节测试等。

2.关于应收款项。根据申请材料, 2023 年末、2024 年
末、2025 年 5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34,937.28 万
元、32,029.05 万元、33,579.43 万元,应收票据分别为12,880.90 万元、12,690.19 万元、8,434.52 万元,应收款项规模较高,存在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形。

请公司:(1)结合主要客户报告期内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情况,说明公司应收款项规模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通过票据结算是否属于行业惯例,应收款项占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2)说明报告期各期客户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占比,公司对逾期的认定依据,并逐项说明逾期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订单情况;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并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内控制度的有效性,降低应收款项规模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3)结合合同条款,说明公司将“美易单”列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说明应收票据的核算方式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采用大额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原因,涉及的主要客户,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比例与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未到期应收票据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是否存在应收项目之间(如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互相转换的情形,如存在,说明账龄是否连续计算,是否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采购与存货。根据申请材料,( 1)公司供应商存在贸易商,且存在预付货款的情况。(2)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2.82%、72.83%、70.21%,
占比较高。(3)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 5 月末,
公司存货分别为 13,430.80 万元、13,877.26 万元、14,960.61万元。

请公司:(1)说明通过贸易商采购的规模及占比情况,对应供应商、采购内容以及采购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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