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875117 证券简称:北变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 公司系由上海北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574182309H。
第4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5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闵塔路333号。
第6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 【】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7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57万元。
第8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9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10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1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2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3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4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提供有价值的电源解决方案,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第15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机电设备、新能源、电子科技
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 断路器、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备案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16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17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18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
份具有同等权利。国家对优先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19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20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