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5117 证券简称:北变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圆满完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及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
1.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要求,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方案,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定价方式、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等有关事项;
2.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要求,制作、审阅、修改及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发行公告、发行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有关文件;
3.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要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募投项目投向、具体投资金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作适当的调整;确定募集
公告编号:2026-009
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优先次序等;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4.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要求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
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文件;
5. 聘请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有关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6.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情况和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7.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验资、工商变更
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8.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北交所的要求,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9.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和审核意见,修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 授权期限自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
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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