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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7:44:45 股吧网页版
北变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5117 证券简称:北变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上海北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浙江北变科技有限公司;

(3)山东北变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
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人力资源政策、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金活动、生产与成本、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研
究与开发、信息系统等。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等4项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股份公司规范治理制度,制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规范、高效
运转,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要求。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
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的特别
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股东,充分保护
全体股东的权益。

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事,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
内执行股东会决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开展工作。2026年2月后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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