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 B 股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的通知,2025 年 4 月 14 日下午 2 时在上海市长乐路 191 号 1 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沙德银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拟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等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一致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事前审议,一致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经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一致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2,556,27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1 元(含税),红利派发
总额计 20,015,996.77 元(含税)。
(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5-005 号)
五、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本公司就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审计专业服务费共计 113.38万元人民币,其中当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83.38 万元人民币(含服务费用相关的税费,不含代垫支出、费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 30 万元人民币(含代垫支出、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六、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06 号)。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5-007 号)。
八、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 6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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