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 B 股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7 号”)以及 2024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了准则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
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
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了准则解释 18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 2024 年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7 号和准则解释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 17 号和准则解释 18 号的相
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