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7:28:46 股吧网页版
锦旅B股:锦旅B股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 B 股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基于对未来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积极围绕主营业务、公司治理、投资者沟通及股东回报等方面制定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推动业务线提质增效促发展

公司依托锦江国际集团强大的综合产业链资源,整合了上海锦江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锦旅”)、上海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国旅”)、上海锦江国际会展有限公司(“锦江会展”)等国内知名旅行社及会展企业的市场优势,以打造“全国领先的文旅会展综合服务商”为战略目标,深化推进旅游服务、会奖商旅和文旅目的地等主营业务,全力聚焦规模扩张、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旗下上海锦旅、上海国旅均为上海市首批 5A 级旅行社,上海国旅获评“中华老字号”称号。

2025 年度,公司以“深耕国内,海外布局”为引领,推动业务线能级提升。
1)立足本地,优化文旅产品。创新“文博+”“赛事+”产品,推动“文商旅体展”跨界联动。2)辐射全国,打造新消费场景。有序推进全国化战略布局,拓展文旅目的地发展“朋友圈”。3)链接全球,形成发展新趋势。拓展入境游“消费地图”,积极开拓东南亚及中东市场。

公司以“高端、精品、定制”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产品与服务体验升级。公司制定“高精定”产品品牌规范,驱动创新调整。上海锦旅确立“锦旅私享家”主品牌,构建“登峰造 J”、“霓虹锦”两个子品牌,获专业客群高度认可;上海
国旅孵化的“遇见大家”品牌产品,全年落地文化、艺术、历史等核心活动,通过立足“文化讲座+旅行行程”的核心模式,锁定目标客群并开发衍生旅游产品。
2026 年,公司将通过深化推进以“酒旅融合”为核心的文旅产业链协同,
深化推进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的业态升级,深化推进以“高精定”为重点的产品创新,深化推进以数智化转型为抓手的管理提升,全面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下发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2025 年 6 月,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则,取消了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治理制度。

2025 年度公司积极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协会及辖区监管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合规及风险防范意识。

2026 年,公司将继续积极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辖区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持续深化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研学,切实强化合规履职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致力于构建透明、畅通、互信的沟通机制。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并平等的对待全体股东,持续提升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切实做好公司价值传递工作。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市 E 互动、投资者热线与公司邮箱、公司官网、
股东会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回应投资者关切,广泛征询市场意见,向市场传递公司发展新动向及核心价值,增进投资者认同,推动实
现公司价值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2026 年,公司将继续遵循真实、准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