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6 16:40:42 股吧网页版
汇丽B: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5-042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文件均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同步审阅文件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简称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或制定公司其他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4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5项制度进行同步修订或制定。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或制定公司其他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41)。

本议案中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以差额选举方式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程光先生、张志良先生及詹琳女士拟辞去董事会相关职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经股东推荐,邱颢先生、黄庆兵先生、张万涛先生及席少飞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增补3名董事。当选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增补董事外,公司其他在任董事人员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2025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议了本议案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前述候选人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免除<上海市厂房租赁合同>项下2026年度租金增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承租人上海东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驰公司”)因暂时的经营困难多次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丽地板公司”)提出减租申请。

通过市场调研并多次评估租金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结合东驰公司历年来良好的诚信履约记录,公司拟免除与东驰公司在《上海市厂房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2026年度的租金增幅,即2026年度的租金标准仍维持2025年度水平,2026年度后的租金上涨条款暂时不变。
与租赁合同原租金标准相比,免除2026年度增幅的对应金额为人民币760,889.52元,对剩余租赁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其他财务指标均影响较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东驰公司签订免除2026年度租金增幅的相应补充协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3: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43)。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