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国明:男,汉族,1963 年出生,1993 年获颁香港理
工大学会计证书,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
香港注册执业会计师。1992 年 9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何锡麟
会计师行审计员、审计经理;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
何锡麟会计师行合伙人;2005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信永
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董事;2010 年 9 月至今任易达会计师行合伙人;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还任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1%以上、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无缺席或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谭国明 7 7 7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情
况
出席审计 出席提名 出席战略 出席薪酬与 出席生 出席独立董
姓名 委员会次 委员会次 委员会次 考核委员会 产委员 事专门委员
数 数 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谭国明 6 2 1 1 / 2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会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客观、公正的为公司、为股东谋利益。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谨慎、忠实、勤勉地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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