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 公告编号:2020-044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项目相关进程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贝 B 股”)控股股东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筹划向公司除东贝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票,并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贝 B 股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主要进程如下: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开
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黄石
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办理完毕名称变更手续的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北
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57 号),并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
告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同时公告了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7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黄石东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控股股东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
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披露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二、申请财务数据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东贝集团与东贝 B 股的经营主体主要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湖北省是国内疫
情最为严重的地区,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直至
5 月 2 日才调整为二级响应。受新冠疫情影响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各省市均
制定了相应的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执行了严格的防疫措施。受湖北省及各地的隔离要求、相关单位的内部管理要求等因素影响,东贝集团以及中介机构的复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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