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0
股票代码:900956 股票简称:东贝 B 股 公告编号:2020-058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
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公告“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公司《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已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本提示性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1、2020 年 11 月 4 日(即本公告见报日前一个交易日)东贝 B 股股票的收
盘价为 3.070 美元/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 1.220 美元/股,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1.220 美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由于目前本公司股票价格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公告仅为对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实施现金选择权有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详细情况,请通过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相关媒体查阅《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等有关文件。
3、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股票停牌前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
4、于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均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自行选择以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东贝 B 股股票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若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申报或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其所持东贝 B 股股票将强制转换为东贝集团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有权通过行使现金选择权取得现金对价而不选择参与换股。
5、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为充分保护东贝 B 股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黄石国资公司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东贝 B 股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在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贝 B股异议股东可以其所持有的东贝 B 股股票按照 1.220 美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东贝 B 股股东江苏洛克、新华冲压、常熟天银、兴贝冲压和利明装饰均已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
6、申报主体:东贝 B 股除以下股东以外的、截至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仍持有东贝 B 股股票的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1)东贝集团;(2)已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江苏洛克、新华冲压、常熟天银、兴贝冲压和利明装饰;(3)其他存在权利限制且届时未依法或按约解除权利限制的东贝 B 股异议股东;以及(4)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其中,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是指在东贝 B 股召开的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上,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相关议案和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以及就合并双方签署《合并协议》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东贝 B 股除东贝集团以外的股东。
7、申报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8、股份转让协议现场签署时间和地点:凡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需
在申报结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
9、申报方式: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期的申报时间内以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方式提交给东贝 B 股(联系方式参见本公告),邮政快递(EMS)到达签收时间或专人送达时间需在有效申
报时间(截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3:00)内。资料提交不全或未在有效申报
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如需行权,在申报时间内可与本公司直接联系。
10、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如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东贝 B 股股票选择换股,则毋须对该等拟换股股票进行操作,待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束之后,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贝 B 股股票(东贝集团持有的东贝 B 股股份除外)将按照 1:1.8 的换股比例自动转换为东贝集团本次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