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920000 证券简称:安徽凤凰 公告编号:2025-107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拟投资新建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在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建设续建年产 4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项目项下 1#生产车间、1#仓库、2#仓库及附属设施,总面积约 21118.7 平方米。项目计划 2025年 11 月开工,投资金额 33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开展进度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拟投资3300 万元,占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4.31%,净资产的 5.4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投资新建厂房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项目的实施,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 4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项目
2、项目法人全称: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
4、计划开工时间:2025 年 11 月
5、项目投资:投资 3300 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6、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7、项目用地:公司自有土地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投资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 4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项目
2、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
3、项目投资:投资 3300 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4、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本次建设新厂房的具体事宜交由经营管理层负责。
四、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据为预估数,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项目建设将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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