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920000 证券简称:安徽凤凰 公告编号:2026-016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仕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杨仕兵担任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仕兵,男,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外国永久居留权,安徽财经大
学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教于六安师范专科学校;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教于安
徽财贸学院法学系;2005 年 2 月至今,任教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系,现任安徽百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以严谨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
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
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 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次 2 次未亲 东会次
名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杨仕兵 7 6 1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4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0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不存
在无故缺席的情形。
本人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提交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
会的议案逐项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在 2025 年任期内,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
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
权。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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