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83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北交所报告。
第一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如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委员的,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审计委员会职务,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决议落实、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
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有责任为审计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或会议安排,及时、充分地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九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