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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纬达光电: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3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北
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相关规则具有相同含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或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公司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者以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七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
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八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机构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九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调查、审批程序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十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公司董事长是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执行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为具体监管负责人,公司财务资金部是落实防范资金占用措施的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资金部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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